精神疾病難認定 住院3個月可賠45萬

業者表示,軍官因精神疾病住院,若真的一住3個月,依每天1,000∼5,000元來算,就是可理賠9∼45萬元不等,這部分只要醫生開具有住院必要的證明,壽險公司也只能依約理賠。

壽險業者表示,大約民國86年之後的保單,只要醫生判斷精神疾病患者若有住院必要,就會依住院天數理賠,有些甚至可以賠到365天為上限。

壽險公會及壽險業者都表示,精神疾病住院過往爭議案極多,主要就是爭論是否有住院的必要性,以前還有日間住院也理賠時,不少被保險人是白天去醫院,晚上就回家,也可以申請理賠,目前這部分有些保單已拿掉,但若是因精神疾病住院全天,仍是要依契約理賠。

先前保險業界也曾討論是否要防範這類以精神疾病假住院真詐財的情況,但最後發現過去上法院、金融評議中心的結果,無法判斷這些病患是不是真的有精神疾病,保險公司敗訴的比率相對較大,所以壽險公會也坦言:「精神疾病較無法判斷真假,是業者理賠上的痛。」